日前,经中共周宁县委批准,周宁县纪委监委对周宁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专职常务副主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原主任(兼)、玛坑乡人民政府二级主任科员赖发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赖发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为掩盖其违法问题,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接受宴请,未按规定履行项目邀标程序;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生活纪律,存在违反家庭美德行为;多次收受相关企业和个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赖发良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周宁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赖发良开除党籍处分;由周宁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赖发良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