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部署,县委巡察组于2023年10月16日至12月29日对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科技局、粮储局)、周宁县重点项目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周宁县教育局党组、周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周宁县教师进修学校、周宁职业中专学校、周宁开放大学、周宁县第一中学、周宁县第二中学、周宁县第十中学、周宁县实验小学、周宁县实验幼儿园等12个党组织(单位)开展巡察。近日,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月14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雷春雄在听取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第七轮巡察综合情况,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向12个被巡察党组织(单位)进行了“一对一”反馈,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并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近年来,各被巡察党组织(单位)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单位职能责任,为促进我县县域经济和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的问题。如,有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有的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有力,有的抓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有差距,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有的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有的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有待加强,有的落实整改不够有力。
反馈强调,县委巡察机构要发挥好统筹督促作用,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适时开展现场督促检查、整改会商、整改评估等,形成巡察整改工作闭环,推动开展“地毯式”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结合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把巡察反馈问题与县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年度考核发现问题统筹起来,一体推进整改落实,对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单位)要深入理解、准确把握抓好整改的政治要求,对照整改工作要求,在压力传导上从严从实、在问题整改上全力推动、在成果运用上务求实效。被巡察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负责,带头传导压力和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有调整的,要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交接,持续落实整改责任。要强化整改标本兼治作用,把“当下改”措施和建立“长久立”机制结合起来,切实让巡察整改成为提升党组织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负责同志,要发挥好“探头”作用,在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还要通过日常监督、全程监督,推动所监督的单位真改实改、见底见效。
此外,县委巡察组还发现了一些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党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