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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稿时间:2024-01-05 16:05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4月24日至5月31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周宁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一)扛起主体责任,从严落实整改

我所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坚决把讲政治贯穿到整改落实全过程,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坚决实现问题整改全到位,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组织高效,落实责任抓整改

8月22日以来,我所把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作为推动整改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成立以所长为组长,全体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并针对《中共周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委巡察一组<关于对周宁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周委巡〔2023〕30号)文件反馈的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轻重缓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具体落实到责任股室及责任人,明确整改完成时限。

(三)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我所全体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行动上聚焦重点、措施上精准有效,问题出在哪里就直奔症结,坚持把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与本单位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在整改工作推进的过程中,我所每两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邀请派驻纪检组监督,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未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6月2日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20年9月22日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7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6月2日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20年9月22日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持之以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0月11日组织人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指示精神。三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党支部组织的主题教育。

2.关于“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8月22日以来,累计召开4场全体干部学习会,第一议题均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要求。二是指定办公室专人对“第一议题”的学习进行规范化管理,“第一议题”制度的执行已逐渐进入常态化、规范化。

3.关于“卫生监督覆盖率比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7月召开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会议,全县29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参会,我所工作人员在会上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并强调卫生监督覆盖率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卫生监督协管员规范开展工作。二是9月中旬和11月上旬,根据人员变动,更新协管员队伍,确保网格化管理体系中的每个岗位得到充实。三是按季度汇总“未监管名单”,通过给协管员,督促开展监督和上报工作。四是继续发挥“智慧卫监”平台的作用,提升执法效率,当前整体卫生监督率已达98.5%。

4.关于“双公示工作录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1月18日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谁执法、谁录入、谁公示、谁负责”和“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明确各股室责任人对本股室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负责二是开展稽查工作,检查“双公示”工作录入情况,至2023年11月,共有14起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现已及时录入“双公示”系统。三是11月1日单位负责人对存在信息报告迟报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日常监督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监管,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咸村、玛坑等乡镇协同协管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完成了李墩、玛坑和咸村的督导办证工作。同时,督促狮城镇12家美发店办证,目前已有10家办理了卫生许可证,2家已关闭。二是举一反三,对街面公共场所进行检查,督促未办证的公共场所尽快前往卫健窗口办证,集中整改期间,新增卫生许可证32本。三是7月12日开展卫生协管员培训,积极引导各乡镇卫生协管员开展相关工作,各乡镇的日常监督得到有效强化。

6.关于“监督缺乏针对性,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以来出具的44份监督意见书涉及的37家主体进行监督检查,上述主体现存28家,关闭9家,存在的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二是针对“李墩工业园区4家企业监督意见书未明确整改期限”问题,我所执法人员于9月13日对该4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三是举一反三,巡察整改期间,在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方面,出具监督意见书6份,均提出有针对性监督意见,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在职业健康监督工作方面,对七步、李墩工业园区的用人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共检查了11家企业,对存在问题的1家企业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明确了7天的整改期限,我所通过“回头看”工作,确认该企业在期限内已整改到位。四是11月15日建立《<卫生监督意见书>执法意见跟踪落实工作制度》,同时梳理今年以来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书》,建立管理台账,并按季度开展稽查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共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18份,经稽查,未发现意见书中涉及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7.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9月18日召开本单位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经办人,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10月11日组织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指示精神。三是10月18日召开2023年下半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会议并梳理汇总成研判报告。

8.关于“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8月18日建立本单位“三审三校”制度,用制度规范公共宣传载体发布审核工作。二是开展“回头看”6月以来共对外发布29条信息,均通过“三审三校”审查。

9.关于“阵地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监督所办公楼的宣传栏粘贴了以“清廉”为主题的宣传海报。二是结合卫生健康监督重点工作印制以打击非法行医为主体的宣传海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关于“落实双随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各股室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3年“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派发的“双随机”工作任务,完结率达100%,检查结果已按照要求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二是开展稽查工作,对“双随机”工作的各项档案资料进行梳理,未发现签字不全的问题。三是8月、10月和11月先后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警示教育会议和公开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执法队伍作风整顿。

11.关于“未执行罚缴分离的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9月12日召开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相关财经制度进行深入学习。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出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及的罚没款,采用直缴方式缴入国库。三是单位负责人对出纳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县卫生监督所稽查职责未有效落实,对执法卷宗不规范、执法文书编号重复等问题未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1月8日完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明确案件承办相关事项责任人二是7月21日召开“案件评析会”,对今年以来案件过程和执法文书进行稽查,并在会后完成稽查意见书整理存档工作。三是8月24日召开“卫生监督建档规范化”培训会,提升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制作和收集方面规范化水平,并严格落实“谁收集谁把关”的要求,股室负责人是文书质量的首要责任人。四是单位负责人对原稽查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3.关于“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各乡镇协管员集中对出现盖章混乱的检查表资料开展自查,梳理近年的内业资料,补缺补漏,8月22日以来我所开展了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第三、第四季度督查,通过督查未发现各乡镇存在检查表盖章混乱或签字不齐等问题。二是积极落实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于7月12日召开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议,组织学习《福建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12年)》,并开展了业务培训,提升我县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强化对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于10月8日组织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参加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单位负责人对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要求在巡察整改期间,全体协管员要根据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三是加大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督导力度,建立“卫生监督-卫生协管员”微信群,并于10-11月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咸村、玛坑等乡镇协同协管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14.关于“部分工作计划总结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于8月10日召开“卫生监督建档规范化”培训会,以训促学,以学促干,切实提升了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制作和收集方面规范化水平。二是巡察反馈以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拟定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

15.关于“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月7日完善采购管理制度与合同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10月12日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专题学习会,切实提升了参与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守法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财务支出管理9月12日召开会议对财经制度进行深入学习,并明确办公室负责人为发票经办人,公共卫生监督股负责人为发票审核人,对发票及相关附件如合同、协议等,分别负有初审和复审责任。

1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反馈以来,对所内固定资产全面进行盘点,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详细台账。二是根据固定资产盘点的情况,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登记,进行卡片式管理。

17.关于“档案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月12日组织全所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学习,切实提升了全体工作人员规范管理档案的意识。二是指定办公室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议的记录人和档案保管人,并如实记录会议记录。三是规范办公资料移交清单模板,内容包含会议记录等各项档案资料,确保工作交接后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18.关于“对罚没物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1月8日完善本单位《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制度》,以“处置规范、程序合法”为原则,明确罚没物品处理的各项流程和责任人。二是经多方协调及专家评估,本单位2020年以来的罚没物品回收价值低,经我所内部讨论并报县主管局审批后,同意将该批罚没物品按固定资产报废流程进行处置。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9.关于“县卫生监督所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有待提高,在研究党建工作、支部学习方面主动参与不够,联合党支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支部的学习会,分别于9月21、10月18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提升全所工作人员参与支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主动参与研究联合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组织参与学习活动和党日活动,一方面本单位党员作为支委成员,收集汇总全体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在支委会上提出讨论;另一方面,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学习活动和党日活动,如8月下旬参加微动漫系列片《二十大党章新知识点大家学》集中观看活动,9月21日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会,后续我所将继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第二批主题教育,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0.关于“监督责任有待加强,2020年以来至巡察进驻,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均未到县卫生监督所开展警示教育、列席三重一大会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参加纪检监察队伍教育整顿,按要求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持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学习。二是督促县卫生健康监督所认真完成整改工作。三是积极参加县卫生健康监督所“三重一大”会议,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四是纪检组针对巡察指出问题,9月中下旬与监督所工作人员深入李墩等乡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问题整改。五是8月、10月先后两次到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开展“四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案例通报,11月3日组织人员参加公开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21.关于“县卫生监督所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截至巡察进驻,县卫生监督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仅2人,其中1人从乡镇卫生院借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7月18日向主管局提交《关于帮助协调解决周宁县卫生健康监督所规范化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周卫监2023〕18号),争取上级的帮助支持。二是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2人,通过卫健系统内部调剂并报组织部备案,借用2人,共补充4人。三是积极开展执法培训,于7月19日组织参与“全省医疗卫生(中医)与传染病监督培训会”,于7月24日组织参与“全市托育服务机构卫生监督”线上培训会,于8月11日邀请县司法局专业人员到我所开展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与执行”为主题的培训会,于9月4日组织参与“全市医疗美容服监督”培训会。四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我所目前有5人已通过考试。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上轮巡察未发现存在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反馈问题,已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提醒谈话4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626639;通信地址:福建省周宁县桥南街120号,周宁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55400;电子邮箱:znwsjds123@163.com

周宁县卫生健康监督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