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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纪委监委公布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一)

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稿时间:2024-03-07 09:25

点题整治

2023年,周宁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深化“知”“督”“促”工作机制,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落脚点,“点题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现将2023年度“点题整治”项目阶段性整治成果(第一批)公布如下:

01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县教育局联合县市监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共计16次,核查培训合同226份,当场责令纠正不符合规范条款8处,对发现存在违规广告、安全等方面隐患的10家培训机构推动整改,注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家,转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3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100%,资金监管率100%,支付开通率100%。

02

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

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

家长多样化需求。


县教育局在课后服务“5+2”全覆盖、“2+N”模式深入实施的基础上,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在城区8所学校开设语言、书法、艺术、体育、劳技等兴趣项目,增设 “趣味科学”、编程、3d one、“少年创客记”、“飞飞博士造物记”“科创发明家”等以科技为主题的课后服务内容,丰富课后服务内涵,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2+3”及科学教育类课后服务活动均达100%。

03

整治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

难”问题,建立巡诊机制服务群

众。


县卫健局通过开展医师下基层、远程医疗服务、村级医疗卫生巡诊服务等方式,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2023年,已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医师下基层全覆盖,开展门诊诊疗563人,让基层群众享受县级医疗服务;村级巡诊1635人次,免费开展远程会诊148人次、远程心电诊断623例、远程影像诊断1881例,有效惠及群众。省级医疗机构选派医师8人对口帮扶县级医疗机构,开展诊疗1323人次,进一步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能力。

04

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

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降低患者负担。


县卫健局督促各医疗机构强化行业作风建设,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深化警示教育,杜绝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肿瘤基因检测,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维护患者权益。经排查,2023年我县医疗机构均未开展肿瘤基因检测业务,也未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开展业务。

05

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

不规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

量提升。


县民政局印发《“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重点围绕“落实兜底保障、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设施管理、规范财务制度、整治安全隐患”等5个方面进行排查整治。2023年共对5所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进行整治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个。同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向在院老人下发《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问卷》,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规范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06

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问题,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建立综合整治联络微信群,联合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城区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场所的监管,先后开展联合执法检查7批次,排查可能产生扬尘场所150余家次、扬尘污染问题运输车570余辆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车辆、工地共计罚款1.71万元,指导推动相关项目业主设立文明施工监督公示牌,安装噪声、扬尘监测仪2处,推动淘汰2吨以下燃煤锅炉4台。此外,结合创城等工作,全面加强城区道路保洁作业,合理安排雾炮、洒水作业时间,最大限度降低空气污染,切实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为我县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奠定良好基础。

07

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

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

全”。


县市监局联合县教育局印发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检查30家次,整改问题15个,对1家未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的学校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组织开展“你我同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委会代表、记者等共同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了解项目整治推进情况,并针对检查结果开展座谈交流,收集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不同行业代表的优势,激活外部监督力量,为整治项目把脉问诊、建言献策。2023年全年未发生校园食品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