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4月24日至5月31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22日上午,县委巡察一组在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巡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情况反馈会,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县疾控中心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折不扣地做好巡察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巡察工作落到实处,县疾控中心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内容、时限、责任人,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落实,做到立行立改、常抓不懈。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未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8日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3月6日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3年8月24日组织疾控中心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8日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3月6日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2023年11月9日经班子会议完善了《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以“三会一课”形式开展学习。督促中心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2.关于“未按要求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在福建考察结束时强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的重要讲话精神,且未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8月24日组织疾控中心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在福建考察结束时强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根据中心实际工作要求做出安排:加强组织艾滋病高危干预工作队深入娱乐场所实施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完成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干预600人次;全县开展艾滋病扩大检测,第三季度扩大检测人数5859人次。
3.关于“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入疾控中心班子(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党支部会议的“第一议题”传达学习并提出贯彻意见。自巡察反馈以来,疾控中心召开班子会议6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4.关于“死因监测指标完成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督促和指导医疗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加强死因调查并及时录入系统,提高死因链填写完整率和报告及时性,降低死因诊断不明比例。二是加强培训和督导,指标进展情况每季度通报。邀请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死因监测专家组成员到疾控中心进行“死因监测”专题培训,全县各相关医疗机构填卡骨干医师、网络报告人员等40余人参加现场培训。
5.关于“未配备医废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与福建晋中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医废处置间建设合同,2023年10月完成建设,2023年11月16日通过现场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二是明确检验科做好医废处置工作,加强管理,保障疾控中心生物安全。
6.关于“饮用水检测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14日选派两名检验科专业人员到宁德市疾控中心参加水质检测培训班,学习并掌握了三氯乙酸二氯乙酸检测知识技能。二是采购了离子色谱仪三氯乙酸、二氯乙酸模块,2023年10月18日离子色谱仪升级完成并验收合格,具备了饮用水中三氯乙酸、二氯乙酸检测能力。10月份疾控中心独立检测完成13份饮用水样本的三氯乙酸、二氯乙酸项目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7.关于“未严格履行健康体检便检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预防性健康体检要求检测沙门氏菌与痢疾杆菌,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沙门氏菌与痢疾杆菌检测并采购细菌培养皿与粪便采样器,严格执行每位健康证体检人员必检沙门氏菌与痢疾杆菌项目才发证,截至2024年1月2日已检测2762人,均按要求检测沙门氏菌与痢疾杆。二是2023年9月6日疾控中心负责人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8.关于“结核病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县卫健局组织疾控中心与定点医院多次沟通协调,周宁县医院已经开展结核菌分子生物学检测工作。二是通过加强对定点医院督促指导,县医院结核病实验室已常规开展痰涂片、痰培养、痰标本分子生物学检测,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逐渐提高,截至2023年12月31日,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为60%,达到60%的指标要求。
9.关于“艾滋病、性病防控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要求对监管场所羁押人员开展HIV筛查检测,每季度末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到监管场所对羁押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前三季度共检测140人次;2023年8月周宁县医院对收监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共检测63人次。截至11月1日,已完成周宁县2023年的检测任务目标数200人次。二是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的专项督导工作,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提高医疗机构报告传染病质量,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准确率,通过2023年8月、9月两次专项督导,结果为:梅毒漏报率为0、淋病报告准确率100%。三是利用宣传日开展老年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今年疾控中心联合周宁县希望社工在喷泉广场开展主题为关爱“一老一小”的大众宣传活动;2023年7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老年人体检,疾控中心联合各乡镇卫生院对当地的老年人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检测,截至11月1日已按照要求完成每年至少两次对老年人群体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工作任务。
10.关于“未严格落实检查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9月25日组织传染病报告及突发公共卫生处置相关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方案。二是严格落实上级部署督导工作任务,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质量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同时督促医疗机构及时整改,确保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2023年5月、7月、10月、12月,疾控中心对辖区各医疗机构开展了4次传染病报告质量专项督导工作,完成全年督导任务。
1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3年9月5日成立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23年9月6日对疾控中心2023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严格落实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
12.关于“‘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9日疾控中心班子会议研究通过了《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宣传思想文化“三审三校”制度》。二是对公众号“三审三校”内容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巡察以来,疾控中心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发布信息18期。
13.关于“阵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宣传栏及宣传海报破旧过时内容进行更新制作。二是对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纳入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职责范围。巡察以来,围绕布病防治、戒烟限酒、合理膳食、儿童心理健康等内容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更换4期。三是宣传栏内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4.关于“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碘缺乏病监测工作管理,对各乡镇采集的孕妇尿样标本开展真实性核查,督促各乡镇卫生院防疫人员做好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对各乡镇送检的盐样、尿样进行核实,发现问题样本必须重新采样。二是疾控中心将碘缺乏病监测工作纳入每年度的乡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评方案进行考评,督促各乡镇落实孕妇采样情况。今年已随机抽取20名的孕妇进行电话核实采样情况,抽查结果采样真实率100%。三是2023年9月6日疾控中心负责人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5.关于“公共场所检测服务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11月19日疾控中心制定《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工作制度》,要求在受理委托检测申请后1个月内安排检测,检测结束后7日内出具检测报告。2023年5月至12月,申请委托检测的公共场所35家,其中宾馆6家,理发店27家,游泳馆2家,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无滞后检测情况。
16.关于“疫苗接种统筹不合理、接种率未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收集近3年辖区出生儿童数和疫苗使用情况,科学制定免疫规划疫苗年度及双月需求计划,截至12月31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因过期报废数量已大幅减少(第一季度401支、第二季度211支、第三季度73支、第四季度123支),疾控中心将继续推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统筹管理工作。二是9月25日组织疫苗管理工作人员学习疫苗短效期预警制度,严格按照疫苗短效期预警制度开展疫苗管理工作,确保在今后的疫苗管理工作中,不再出现大量疫苗过期报废情况。三是定期对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开展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专项督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跟踪督促整改,截至12月31日,辖区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已大于90%的目标,下一步疾控中心将继续推进辖区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专项督导工作,确保周宁县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上。四是2023年9月6日疾控中心负责人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7.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将采集好的鼠肺、鼠肝脾标本放在冰柜中,按要求规范保存并及时送检,以确保鼠肺、鼠肝脾标本质量合格。二是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要求,2023年10月初,到咸村与七步乡镇采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稻谷样本20份。三是认真对照2021年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的问题清单,医疗器械定期逐一再检查、建立台账,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今年以来已对实验室试剂进行4次自查,把临近效期试剂标注优先使用,过期的试剂按要求处理。
18.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退回5笔差旅费共计572元。今后严格要求全体干部按照《周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周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等文件,规范报销手续,齐全报销附件。二是加强现金管理制度,完善现金收付、保管、使用和结算的制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确保现金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2023年9月28日组织中心财务与出纳共同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针对2023年单位现金开支进行回顾总结,填写现金日记账。强化现金管理人员对现金管理的认识,提高现金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三是2023年9月7日疾控中心负责人对科室负责人及出纳进行批评教育。
19.关于“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28日组织开展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培训会议,进一步提升员工规范采购意识,规范采购流程。二是2023年11月9日,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金报销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按照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规定,对费用报销原始凭证进行逐一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凭证或附件不全的不予报销。
2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与固定资产公司签订固定资产盘点合同,由办公室会同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开展中心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并逐一核对,核对结果无误的固定资产已进行登记造册。因新单位投入使用不久,固定资产数量较大,需进一步核对固定资产和粘贴标签。二是安排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及时更新知识,确保今后固定产管理工作合理规范,保障疾控中心所有国有资产的安全。
21.关于“制度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将检验科、卫生科《公共场所监测工作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按要求上墙,并进一步梳理疾控中心各项制度,确保上墙制度有效落实。
22.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有待提高,领导班子工作分工不够平衡,凝聚力、向心力不强,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制度管人方面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切实落实中心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二是疾控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深入交流,明确责任分工并出文通告。2023年9月22日组织中心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强化全过程细节把关。
23.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参加纪检监察队伍教育整顿,按要求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持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学习。二是积极参加疾控中心巡察整改专题会,逐项分析、督促疾控中心认真完成整改工作,截至目前29个应整改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7个,基本完成2个。三是积极参加疾控中心“三重一大”会议,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四是8月、10月先后两次到疾控中心开展“四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案例通报,11月3日组织人员参加公开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4.关于“会前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9日疾控中心班子会议研究完善了《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二是9月1至9月15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会前谈心谈话10人次、分管领导与分管科主任之间会前谈心谈话6人次。
25.关于“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树牢宗旨意识,切实改进作风。要求每位党员在今后开展的组织生活会中认真剖析检点,逐一发言,严格落实程序。2023年8月25日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对检视剖析材料未结合实际工作撰写的2名党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二是9月1日至9月15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印发了《周宁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巡察整改专题会征求意见表》,向各乡镇卫生院、干部职工等广泛征求意见,发放征求意见表19张,收回19张。三是9月1日至9月20日撰写巡察整改专题会前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并将对照检查材料提交巡察组审核把关。今后将明确组织生活目标要求,规范组织生活会工作流程,做好集中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对照查摆问题等会前工作,特别针对党员个人检视剖析材料未结合实际工作撰写,无实质内容问题要进行管理把关,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
26.关于“党日活动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流程,创新活动形式,7月4日到福建省廉政教育基地--福安市廉村开展“寻足迹、悟思想、铸忠魂、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8月 17日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暨主题党日活动。9月 4日开展观看微动漫系列片《二十大党章新知识点大家学》暨主题党日活动。10月 30日开展专题学习《四下基层与群众路线》暨主题党日活动。
27.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9日通过疾控中心班子会议修订了《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班子研究议题时疾控中心主任末位表态,同时加强会议纪要的审核把关、查询登记等工作。巡察反馈以来,疾控中心共召开班子会议9场,均执行中心主任末位表态制度。
28.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点学习内容未安排全员研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9日通过疾控中心班子会完善了《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要求对重要学习内容全员必须参与学习研讨。二是2023年9月13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交流研讨,10月17日“四下基层”制度学习研讨,均要求全员参与。
29.关于“部分研讨材料与自身工作结合较少、网络摘抄现象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9日通过疾控中心班子会完善了《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要求全体人员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对照制度联系实际撰写相关材料。二是2023年10月17日,要求全员参与“四下基层”制度学习研讨。三是2023年8月25日中心党支部书记对专题学习心得体会抄袭网络文章的2名干部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四是2位干部已上交材料归档。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干部6人。其中,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死因监测指标完成不理想”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当月的死因指标数据通报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死因)中通常要到下月15日前,因此,12月整改的数据有一定的延迟性。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和指导医疗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加强死因调查并及时录入系统,提高报告及时性和死因链填写完整率,降低死因诊断不明比例。
整改时限:2024年1月30日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属综合楼项目、弱电智能化项目、实验室项目在进行财审中心评审,无法进行资产登记造册。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推进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属综合楼项目、弱电智能化项目、实验室项目评审工作,按要求接收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造册。
整改时限:2024年3月31日
下一步,疾控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整改工作融到日常工作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疾控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158160,通信地址:周宁县狮城镇三源大道72号,电子邮箱:fjznjkzx@126.com。
周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月2日